【申報通知】關于開展2024年度溫州市基礎性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4-02-02 16:51:52瀏覽次數: 6177來源:溫州市科學技術局字號:[ 大 中 小 ] |
各縣(市、區)、功能區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各類機構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加快建設高水平國家創新型城市,根據《浙江省基礎研究發展“十四五”規劃》(浙科發規〔2021〕25號)、《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3〕8號),現計劃啟動基礎性科研項目申報,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重點支持方向。基礎研究方向主要支持數字經濟、激光與光電、航天航空、精密制造、精準診療、新藥和醫療器械、前沿新材料、低碳能源、現代農業與生物育種技術、海洋資源與環境、數理力等。 (二)補助額度:項目分財政資助立項和經費自籌立項兩種立項方式,申報過程中兩者只能選其一。其中軟課題除主動設計指南外的均需自籌(軟課題申報指南另行通知),各縣(市)相關單位只能申報經費自籌項目。項目資助金額根據溫政發〔2023〕8號等文件以及年度科技專項經費預算給予補助。 (三)實施期限:基礎性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軟課題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其中主動設計的軟科學項目不超過3個月。 (四)申報對象:申報單位應是在溫州行政區域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新型研發機構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具有較強的研究基礎、人才隊伍和創新實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其中企業申報需要具備市級以上科創平臺。申報人必須依托單位進行申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重點支持40周歲以下的各類人才申報。 二、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通過“溫州科技大腦科企通”(網址:https://kjdn.wenzhou.gov.cn/officeHall.html)選擇辦事事項中的“溫州市級科技計劃的評審”,點擊“在線辦理”,填寫申報材料。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在線填寫《浙江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上傳相關附件。項目可行性報告等相關附件材料中應回避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組成員的具體信息。具體申報要求見辦事大廳“辦事指南”。 (二)審核推薦。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初審,嚴格審查科研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做好相關項目的倫理審查和擇優推薦工作。 (三)申報管理。縣(市、區)、功能區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對申請人和申報單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國家和省市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避免重復立項、重復支持。 (四)材料報送。申報材料均通過系統上傳,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五)時間要求。申報系統于2024年2月4日開放填報。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1日下午17:30。縣(市、區)、功能區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下午17:30。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按照要求組織專人妥善安排申報和審核時間。 三、其他事項 (一)申報人和申報單位的以往科研項目實施執行情況以及驗收結題、資金籌措、經費管理、科研誠信、知識產權保護和接受監督檢查方面情況良好。 (二)申報時仍處于根據《溫州市科技項目驗收管理辦法》和《溫州市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懲戒期內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有在研項目受限的須在申報截止日前取得項目驗收證書或通過驗收結題,否則不予受理或推薦。 (三)嚴格遵守科研倫理和保密規定。落實科技倫理治理相關規定。項目實施過程中凡涉及人體被試和人類遺傳資源、病原微生物、實驗動物等科學研究,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或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脫密后提交。 (四)承擔基礎性項目的單位(除企業外)要制定經費使用“包干制”內部管理規定,并報市科技局備案,不報備的不予立項。 (五)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研發主要內容、技術指標、完成目標等原則上不允許修改調整。 (六)項目申報單位應建立科研誠信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相關規章制度,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對項目的實施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督,對項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誠信負責。 (七)項目立項簽訂合同后,項目資助經費通過“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進行兌付。
咨詢電話: 項目統一受理咨詢: 項目受理中心 吳青青 88925631 李 杰 88285266 相關處室: 研發投入與綜合服務處 鄭淳之 88962039 高新產業與自創區建設處 柯 敏 88962090 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處 戴忠誠 88962098 科技合作與院校服務處 胡賢波 88962035 |
